殘障停車位的夢
文/明明 
「重度殘障者朋友,最怕的是在高速公路休息站上廁所,因為高速公路休息站的殘障停車位僅是讓大眾「方便」的停車位,並非真正落實給殘障朋友停車上廁所使用的殘障停車位,也很少看到警察締取開罰單,甚至看到有人將車子停放在殘障停車位蒙頭大睡,才不管殘障朋友的不便及停車權益。」 



「如果每個路口都能置殘障停車位的話,將是殘障者的一大福音‥‥」「警察局旁的殘障停車位,不是堆放雜物,是常看到有輛「常駐」殘障停車位,有次碰巧看到走去殘障停車位開車的是正常人不禁感嘆他真的殘障了,尤其是他的心‥」「如果將殘障車輛的車牌以顏色區別為殘障專用車,如此一來,對不該停在殘障停車位的車子採以高額罰款,讓有心僥倖投機者,不敢拿自己的荷包開玩笑,藉以提升國人對於殘障者行的尊重。」以上這些是殘障朋友有感而發的心聲。雖然我們大有為政府都有依照建築法規及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設置有殘障停位,然而在執行面的規規劃尚嫌不夠落實與完善。以致造成殘障者空有殘障停車位,依然是無處可停車,常須停在很遠的地方,再拖著疲憊的軀體上氣不接下氣地走上一遭。 



有一次,筆著與員警提起為何不取締違規停放在殘障停車位的車輛時,員警無奈地攤開雙手說:「不是員警不取,而是從外觀上無法辨識這是否是殘障者的車輛,而無從取締起。」這就是當今徒有照顧殘障者行的美意,卻無法落實的癥結所在。如果:第一點政府能依照管理計程車、軍用車、自用車的方式以牌照的顏色來區別殘障車輛,讓社會大眾及執難員警能夠一目了然,清楚的辦識,則在行車上能夠禮讓殘障車,在殘障專用的停車位上,不只員警能夠輕易的執亍勤務,維護務殘障者的權益,更可藉著社會大眾的監督,還給殘障者一個「行」的方便。第二點:採取重金罰款,並附加勞動役的方式,當可喚起公德心低落的國民,尊重殘障者行的權利。第三點:在交通法規中加列累計違規停放殘障停車位達三次者,則吊銷其駕照。相信在這三管齊下的措施,當可維護殘障者行的權利,及政府的信譽。


 
我們相信,駕駛朋友並非蓄意停放殘障專用車位,只因圖一時之永便,不夠尊重他人而已。我想唯有相同經歷的家庭,才能深刻感受到殘障者的不便。
本文取自網路

不難看得出來,「停車格」、「優惠」這是一直爭論的交集點,如何簡單化、透明化、制度化、全國統一化,本來就是單純的事情,經過有心人的操作、政客的煽火,將會是永不休止的爭議,盼有職權的單位,勇於規劃合理的落實方法,嘉惠各守法的使用人。